区供销社

信息来源:区供销社 | 发布日期: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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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区供销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和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区供销社2024年信息公开实际,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联系,请与宜宾市翠屏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涌泉街586607办公室;电话:0831—595705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高度重视,细化分工。压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年度工作部署,逐项明确任务分工。二是重点突出,加强对乡村振兴、农资保供、安全生产与废旧回收利用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及时发布,动态调整。2024年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专栏公开信息65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时效性和全面性,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区供销社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内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落实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凡上传信息,须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方可发布,在确保信息时效性的同时也保证了信息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供销社通过政府网站平台,以文章的形式向公众宣传部门动态、政策措施、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2024年,信息内容涵盖了乡村振兴、农资保供、安全生产与废旧回收利用等工作动态多个方面内容,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监督保障

一是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二是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定,坚决杜绝失、泄密情况的发生。三是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组织落实,统筹安排区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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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区供销社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采取了系列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着问题与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区供销社将继续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能力。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撰稿人:赵正宇;审核人:雷丽;审签人:段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