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部门解读:宜宾市翠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标准
解读机构: 宜宾市翠屏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5-04-30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形式: 文字
信息来源: 宜宾市翠屏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主题词:

我区按宜府规〔2023〕1号文件要求对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政策性补助制定标准并发布文件,对该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3年市政府对宜府发〔2013〕19号文件进行了修订,并于印发了《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宜府规〔2023〕1号),该文件于2023年7月17日正式实施,宜府规〔2023〕1号文件对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政策性补助未明确具体标准,要求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二、修订依据

(一)《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51号)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三)《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第26号公告)

(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五)《关于宜宾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宜府规〔2023〕1号)。

三、修订过程

(一)科学形成草案。结合翠屏区市场实际,聘请评估公司通过调研、测算形成草案。

(二)充分论证评估。约请区级相关部门及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代表、法律专家、社区代表、群众代表对《标准》进行论证及风险评估。

(三)广泛征求意见。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门户网站公开30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标准》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四)严格审查审议。通过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及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相关内容

(一)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

(二)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三)政策性补助

(四)其他

(五)有效期

五、实施时间

2025年6月1日

六、解读单位信息

解读机构:宜宾市翠屏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解读股室及电话:征收补偿股,0831-8230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