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宜宾市翠屏区籍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激励各有关单位、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关人员积极进取、顽强拼搏,在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中争创佳绩,培养、输送更多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提升我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
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籍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函〔2024〕5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的制定的依据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籍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函〔2024〕56号)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一条,主要对制定背景、比赛类别、奖励对象、奖励办法、奖励程序等作出规定。
(一)制定背景
为激励各有关单位、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关人员积极进取、顽强拼搏,在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中争创佳绩,培养、输送更多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提升我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比赛类别
确定了本办法所称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的类别。
(三)奖励对象
明确了享受本办法的个人和单位类别。
(四)奖励办法
奖励标准参照《宜宾籍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按奖励金额的80%执行(省运会部分名次奖励参照市级办法执行)。
(五)奖励程序
《办法》明确了成绩确定方式。
(六)补充事项
第6至11条作为补充对相关事项进行解释。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执行,有效期3年。原《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籍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的通知》(翠府办发〔2012〕2号)即行作废。
五、解读信息
解读机构: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解读科室和联系电话:体育股0831-820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