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部门解读: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
解读机构: 宜宾市翠屏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1-04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形式: 文字
信息来源: 宜宾市翠屏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词: 森林防火

近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期野外火源管理,扎实做好全森林防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制定本命令。

二、主要目标

全力维护翠屏区森林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火意识,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防范和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202611日至531日为全区森林防火期,其中21日至5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辖区内全部有林区域及林50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城镇绿化带除外。城市面山国有林区、与国有林区或城市面山接壤的其它有林区域为森林高火险区。

(三)严格火源管控。森林防火期内。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依法审批同意后按规定实施,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隐患排查与宣传。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整治与“五周五缘”可燃物清理,在重要设施、重点地段依法开设防火隔离带。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和文明安全用火,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五)加强应急准备和处置。扑火队伍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演练,做好扑火准备镇(街道)和负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部门(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布森林火险预警后启动并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出现火情扑火人员安全前提下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有序开展扑救

(六)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构建完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推动毗邻地区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联控责任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明确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发生森林火灾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火灾肇事单位、个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适用范围

本命令适用于2026年翠屏区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

五、主要特点

(一)实行精准管控。划分防火期与高火险期,明确防火区与高火险区,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提升防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构建责任体系。全面推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与网格化管理,将责任逐级压实到最小单元,落实区域联防联控责任

强化源头治理。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五周五缘可燃物清理异常天气下对穿越林区35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采取拉闸避险措施降低火灾风险

六、实施时间

20261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七、重要影响

有利于持续健全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全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水平全面提升。

八、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

九、保障措施

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落细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实行区领导包镇(街道)、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林区毗邻地区、单位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十、解读人信息

解读机构:宜宾市翠屏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科室:火灾防治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