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部门解读:宜宾市翠屏区2025年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政策补贴发放工作方案
解读机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6-01-23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形式: 文字
信息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词: 补贴

2026115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印发《宜宾市翠屏区2025年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政策补贴发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广大群众和相关市场主体更好地理解《方案》内容,现就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和推动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宜宾市住建领域稳岗增收促消费九条政策措施》(宜住建发〔2025202号)及市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通知精神,翠屏区实际制定本《方案》。《方案》通过发放财政补贴,降低居民“卖旧买新、以旧换新”的置换成本,有效打通一、二手房市场循环,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

二、政策适用范围

本政策补贴面向在2025521日至20251231日期间,成功参与并完成宜宾市主城区(翠屏区、三江新区、叙州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业务,且最终购买翠屏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

三、政策主要内容

(一)补贴标准

1.置换价差补贴:按新旧房屋置换价差的5%给予补贴,每套最高不超过3万元。

2.生育鼓励补贴: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家庭,额外给予购房补贴:

二孩家庭:400平方米,单套不超过4万元。

三孩家庭:600平方米,单套不超过6万元。

(注:两项补贴政策可叠加享受)

(二)申请条件:

1.业务参与认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宜宾科教人才安居有限公司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在2026331日前完成旧房过户(转移登记)及税费结清;在2026331日前完成所购翠屏区新建商品住房的网签备案。

2.购房人关系: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人必须是出售的旧房产权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

3.排他情形:使用房票购房、购买政策性房屋、通过退房再购(换名)同一楼盘房源套取补贴等情况,不享受本补贴。本补贴原则上不可与其他购房补贴政策叠加(市级购房消费券除外)。

(三)办理流程

补贴申请遵循“个人申请、公司初审、政府审核、财政发放”的流程。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购房人需在旧房过户和新房网签备案均完成后的三个月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最晚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630日。

(二)申请人需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任何以欺诈手段骗取补贴的行为,将被追回资金并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相关信息将纳入社会信用记录。

(三)具体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名单,以宜宾科教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为准。建议有意的居民在办理前,仔细阅读政策条款,并向宜宾科教人才安居有限公司详细咨询。

五、解读人信息

解读单位:宜宾市翠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及联系电话:李晓波08318736076